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沙溪公安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文职类辅警
(一)一般文职辅警,要心思缜密,责任心强,具备沟通协调能力,擅长电脑办公软件,会制作表格等。主要工作是协助内勤民警工作,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文书处理,数据报表,活动策划,图像处理,拍摄、制作小视频和ppt等工作任务。
(二)文秘辅警(笔手),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主要负责各类公文写作任务,要擅长撰写领导讲话稿、工作汇报、工作总结、新闻稿件、调研材料、事迹材料等。
因公安工作特殊性,男性优先、外表形象好、体格健壮。所有岗位均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要参加勤务工作,如遇有重大临时工作任务或高等级勤务要加班加点,具有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招聘对象和条件
01
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02
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3.年龄18-28岁(即1996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
4.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58CM及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明显症状,无纹身;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03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在沙溪公安分局任职过辅警辞职、辞退等的;
11.年内曾报名参加本单位招聘考试未到场的;
12.年内曾报名参加本单位招聘考试不予录取或放弃入职的;
13.有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核等程序,综合分数中笔试占50%,面试占40%、电脑操作占10%,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分数高低和能力择优聘用。3月10日前报名完毕,通过资格审查筛选后约3月15日安排考试(具体以通知为准),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安排考试结果和入职安排,后根据警务需要进行岗前培训。
01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每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当兵经历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0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聘用考核。(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03
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体能考核,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相应岗位进行笔试,分常规法律法规基础考试)、电脑操作(5分钟快速打字,excel、PPT等办公软件操作)、特殊技能操作(针对个人能力现场操作,为附加分)、面试。考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04
政审和体检
1.政审:在以上各项目考核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2.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证明。
3.体检: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分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医院、体检项目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费。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05
聘用
1、确定拟聘人选后,报市公安局报备同意后办理拟聘用手续。
2、对确定招聘的人员,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是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合同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
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统一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安排,试用期为两个月,年薪约7万元起(转正式辅警后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予以晋升机会,最高可达14万),单位购买“五险一金”。
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沙溪公安分局应聘人员履历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发送到邮箱zg23189800@163.com,邮件命名统一为“真实姓名+招聘类别”,例:张三+文职类辅警(一)或(二)(报名履历表为word格式)。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10日。
(三)联系人
张警官,联系电话:0760-23189800。
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留意邮件及手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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